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4]1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及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E1405000297A01822)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函【2024】258 号文核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资金,招标人为泽州县人民法院,本项目设计服务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1988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980 平方米,地下建 筑面积 6900 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 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等各类功能用 房的土建、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和场地内管网配套工程等;地下建筑主要 为地下停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及技术服务; 该项目招标内容: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海绵城市专项 咨询和绿色建筑专项咨询、BIM 技术应用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设计服务周期:45 日历天(海绵城市专项咨询和绿色建筑专项咨询、BIM 应用技术咨询工 作按项目设计和建设进度及招标人要求,在设计各阶段成果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体现咨询成果)。 质量目标:设计成果图文均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要 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及技术服务;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本次招标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执业;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 财务状况良好。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23 11:00 至 2024-08-28 11:00 获取方式:4.1 投标人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晋城市)(https://ggz y.jcgov.gov.cn/)凭数字认证证书(CA)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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