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高中(暂定名)项目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滨湖高中(暂定名)项目立项的复函,合发改社会(2024)639号 1.4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项目业主:合肥市教育局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高中(暂定名)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0181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BZ01819 2.5建设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嘉陵江路与昌都路交口西南 2.6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43.43亩(95600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95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800平方米,地下6500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教学楼、科学教育用房、艺术教育用房、图书综合楼、体育综合用房、学生宿舍及教师值班宿舍、看台及其他等;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地下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暖通等,以及室外管线综合,供配电,场地硬化,景观绿化、围墙大门等。 2.7项目投资估算:64200.64万元 2.8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约1095日历日(从项目中标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时间视项目建设情况)。其中: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约谈及方案汇报,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编制工作,具备报规条件方案经规划部门及项目使用单位确认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基坑、室外工程施工图);备注:①原则上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每轮调整不超过5个工作日;②景观方案和各专项设计的方案,中标人接到设计任务后15个工作日完成方案初稿;在招标人明确方案修改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具备报批条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9招标范围:可研、方案、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全阶段设计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咨询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990.58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条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新建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1)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2)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由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满足3.1.1第(2)条的成员不超过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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