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滨海欣嘉园10号地块四期工程项目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物资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建设用地面积2070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15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5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4.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商业、公寓、社区配套、市政配套、停车楼、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范围包括:桩基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家具家电、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5日至2025年5月31日;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港欣嘉园片区;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表-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包件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需具备相应许可或认证证书,包括(列入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CC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行政许可、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包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③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满足此次投标及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省部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质量检验(试验)报告不少于2份(满足包件中的投标物资报告总数);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使用单位出具的不少于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 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⑧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其他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建筑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招标期间正在起诉或恶意投诉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供应商。
3.3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依托铁建云采平台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注册并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进行包件查询、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项目总编号未变),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再次购买,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3至2024年8月2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标书款需从对公账户汇入本公告所指定的账户。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20066042013000025510
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空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尹胜男 电话:13591786950
电汇备注:标书款,包件号。例:标书款,WZ-01
4.3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人购买标书款汇入指定账户后,将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报名附件处,通过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现场购买或邮寄的方式发售。
4.5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申请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请在开标前提前办理好铁建云采电子CA锁(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等附件或咨询铁建云采客服4006296888)。电子CA锁的办理需要约一周时间,请投标人提前办理;无电子CA锁不影响购买标书,但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解密与开标。
5.答疑
投标人仔细阅读文件后,若还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可通过铁建云采平台于2024年8月28日18:00前发给招标人,过时将不受理。招标人将于2024年8月29日前予以答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铁建云采平台上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逾期投标或者未在铁建云采平台上投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3当铁建云采相应包件内的物资清单与招标文件不相符时,以招标文件中的物资需求清单为准,铁建云采平台清单仅用作投标人填写并维护相应包件的报价(总价)。当平台显示包件内物资数量为1时,单价部分需填写该包件含税总价,遵循总价×1=总价的原则。投标人仅需在报名参加的对应包件中填好最终含税报价,并保证最终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即可,不必在意铁建云采网上相应包件内物资是否齐全。
当投标人在铁建云采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投标总价金额不符时,将以投标文件内的金额为准。
6.4.铁建云采线上投标文件的递交格式:500M以内的标书发PDF文件,500M以上的发压缩包,投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名称+对应的包件号。
6.5 开标。
6.5.1 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0时00分;
6.5.2 开标方式:按照铁建云采平台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开始后使用电子CA锁按提示进行解密、确认等操作。
6.5.3 若投标人未在开标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6.5.4 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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