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九渡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 监理 (工程名称) 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常务会议纪要第 8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 招标工程 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 九渡河镇
2.2 本 招标工程 的建设规模: / 概算(估算)投资额 21.5954 (万元)
2.3 本 工程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本 工程 招标范围: 综合楼、接种楼、消防水池、室外工程、食堂、库房的土建、装饰及安装的拆除及新建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监理 。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 / (近年 类似工程描述 )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投标人信誉 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 / 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第 3.1 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9 日, 至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 号 201 室 报名并登记备案。
5.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9 日 ,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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