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社会【 2024】4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工商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一是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学费、 住宿费等专户非税收入中安排 ;二是从往年办学结余资金中安排;三是申请教育强国中央预算内投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湖南工商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 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 名称: 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 地点: 长沙市岳麓大道 569 号,湖南工商大学南校区内。
2.3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土 建、装饰装修、 电梯、室内外供配电、室内外给排水、消防、绿化、配套道路、铺装、植被清理、现状内建筑拆 除并清运等。拟建项目为多层公共建筑,其中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教学楼高度为 23.8m,报告厅高度高处 21.7m, 低处 18.3m,总用地面积 6513.17 ㎡ , 基底面积 3220.09 ㎡ ,建筑总面积为 13109.98 ㎡ ,其中:地下建筑 面积为 3270.81 ㎡ ,地上建筑面积为 9839.17 ㎡ 。在该项目地块范围内,其建筑密度 49.44%,容积率 2.01,绿 化面积 2279.61 ㎡ ,绿地率 35.00%,铺装面积 506.74 ㎡ ,配套道路 506.74 ㎡ ,停车位共 90 个(普通停车 位 61 个、充电桩停车位 27 个、无障碍停车位 2 个),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位于教学楼西侧,面积为 138.30 ㎡。
2.4服务期限 : 480 日历天。 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全过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时间开始 计算,至项目正常投入使用、结算审核完成。
2.5招标 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
■勘察 服务: 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 (包括初勘、详勘、现状地形图测绘、土石 方工程量计算、基坑监测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 □ 方案 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 ■ 服务内容:( 1)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 电气、通风空调、室 内装修装饰、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园林景观、亮化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 管网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后续 配合(含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工作;(2)施工图设计(含 BIM 设计) :满足施工图 设计规范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3)报建图设计:满足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4)上 述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须负责在项目报批过程中无偿按相关 主管部门和建设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配合建设方、代建人完成审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范围内主体建(构)筑物、二次设计(含教室、音乐厅、报告厅、办公室及配套用房等装修设计,玻璃 幕墙、外墙铝板幕墙、 门窗、 网架、雨蓬等所有)、建筑节能与绿建设计、附属设施设备、室外附属 工程、基坑支护及临望岳路高边坡支护设计(不限于场地红线范围)、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含建设单 位提出的变更)涉及的变更文件和效果图等。(5)设计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 工招标等配合工作)。 (其他)
■监理服务: 实施本项目监理工作,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 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造价咨询服务: □ 编制设计概算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决策阶段: 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审核;②建设项 目经济评价;设计阶段:①技术指标优化建议、经济指标优化控制等。②设计概算审核、调整; ③ 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 制;②施工(采购)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 制价的编制(含政府采购类);⑤推行限额设计经济指标,编制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及分析表;施工阶 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 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初审(含报告);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签认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 案的建议;⑥派驻驻场造价工程师现场办公。结算阶段: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并 负责报送财评。 (其他)
□ 工程 项目管理服务 :
□ 招标代理 服务 :
■工程专项咨询:
□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①按照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依据项目资源状况、用户需求等基本条件,负责绿色建筑专项评估、方案优化和项目审核、评审认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②进行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咨询业务的技术分析,撰写技术分 析报告;③负责建筑节能项目设计工作;
□ 工程保险咨询:
□ 工程检测 服务 :
□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 其他 服务:
2. 6 本服务 合同禁止转 包 ,中标人 □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 可 分包 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三项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 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 质。工程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 ,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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