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一号楼隐患整改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一号楼隐患整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施工说明。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00万元。
2.4 比选范围:包括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一号楼隐患整改项目施工图及施工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图与施工说明不一致的地方以施工说明为准),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工程(电气及隔断)、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及装饰工程(恢复)、安全措施费(除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外,还包括在病区内施工为保证业务正常运行、保证医务人员和病员安全所采用的措施费)等内容。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 竞选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 2024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
4.2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项目组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资料。
4.3在报名期内报名并领取了比选文件的竞选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3日09时30分--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江北区金紫山102#)行政楼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
联系人:余老师 |
联系电话:023-65507125 |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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