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施工勘察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2-10-25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贺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施工勘察服务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1002871001681001001 | 招标人 | 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17455.04 平方米,其中客运站房建筑面积 15538.92 平方米,车辆辅助用房建筑面 776.82 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 266.77 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 49.77 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24 平方米,例检办公室建筑面积24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74.76 平方米,地上停车位206 个,其中小型车辆停车位60 个,大型车辆停车位130个。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及广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设备购置等配套设施建设。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二)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 | 预中标人 |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 | 投标报价 | 586720.00元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工程项目勘察成果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业主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满足本项目勘察及施工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宁英海 (身份证号:2310841978****1111;注册编号:AY112300190) | 企业诚信分 | 103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宁明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贺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详细勘察服务、白浪滩·航洋都市里项目水乐园二期、广西金秀国际瑶医医院工程。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贺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详细勘察服务、宁明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白浪滩·航洋都市里项目水乐园二期。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报价 | 582000.00元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工程项目勘察成果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业主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满足本项目勘察及施工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周国平(身份证号:6101131976****0073;注册编号:AY126100466) | 企业诚信分 | 103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实验中学、北投·紫云凤景湾施工勘察(超前钻)。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绿港·双创城地块(GC2019-025 地块)地质勘察、北投·紫云凤景湾项目、马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留贤路南段(那洪大道-奥园垃圾中转站)工程。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投标报价 | 592000.00元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工程项目勘察成果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业主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满足本项目勘察及施工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阳克青(身份证号:4523311982****2718;注册编号:AY194500541)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梧州万达广场1#地块超前钻勘察工程、南宁华润西园项目地质勘察。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梧州万达广场1#地块超前钻勘察工程。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137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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