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 名称: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胡乐镇龙池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胡乐镇龙池村吴村组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龙池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龙池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编号 | HXJY1110001024586 |
发包时间 | 2024年6月14日9时00分整 |
第一承包候选人 | 名称:安徽长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青龙西路凤凰城小区1-A幢8015 | |
响应报价:2160000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朱国兵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234060805185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响应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承包候选人 | 名称:安徽敬泽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濛河路1号创孵中心G162 | |
响应报价:2160288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王大华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234181900747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响应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承包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青龙西路凤凰城1-B幢6001号 | |
响应报价:2160337.23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施亚平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234232305801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响应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晨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修改不可竞争费计费标准,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五章清单要求,否决其响应。 2、安徽泽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立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证过期,不符合发包文件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否决其响应。 3、圣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源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土建装饰部分工程量,与发包工程量清单不符,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五章清单要求,否决其响应。 4、安徽木石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法人签章,不符合发包文件的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3.7.3的要求,否决其响应。 5、安徽昶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未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包文件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否决其响应。 6、安徽柘桥建工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未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符合发包文件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否决其响应。 7、宣城市路通建设有限公司、宣城展瑞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三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未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包文件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否决其响应。 8、安徽双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不符合发包文件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否决其响应。 9、宣城胜德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修改不可竞争费计费标准,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五章清单要求,否决其响应。 10、安徽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工程量和计量单位,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五章清单要求,否决其响应。 11、安徽悦澜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未见企业营业执照,不符合发包文件的主要资格评审标准要求,否决其响应。 12、安徽易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税金未按发包文件规定计取,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五章清单要求,否决其响应。 13、安徽兴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安装工程未按发包文件规定提供税金计价表,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五章清单要求,否决其响应。 14、宣城策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未按发包文件要求填报不可竞争费和计取税金,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五章清单要求,否决其响应。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17日-2022年6月20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发包人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563-4900001,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女士,联系电话:0563-4173999。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4116241。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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