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施工项目
HTG5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施工项目HTG5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环太湖高速公路于2006年建成通车,主要服务于无锡市南部区域高速出行,苏锡常南部通道建成后同时承担沪宁第二高速通道功能,未来交通量会有较大幅度增长。为适应苏锡常南部通道建成后的交通流量,满足环太湖高速无锡段的交通需求,对环太湖高速公路部分互通及管理设施进行改扩建。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包括:
(1)改建新安互通、改扩建新安互通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及收费站房(面积约1524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现状为半苜蓿叶互通,设置南北两处收费道口,分别为1进2出,拟将互通形式改为单喇叭,收费站改扩建为4进4出,并对交通工程三大系统进行改建。匝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5/19.5米,新建桥梁2座,公路-I级设计荷载,收费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拆除后新建。
(2)改扩建硕放互通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及收费站房(面积约1866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现状为单喇叭互通形式,收费道口为3进4出,拟扩建为4进4出,并对交通工程三大系统进行改建,收费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拆除后新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新安、硕放收费站施工,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包括土建、装饰、安装、室外道路、排水、景观绿化、钢结构大棚工程施工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服务。
土建部分:包括土方、桩基、主体工程、铝合金门窗、防火门、外墙涂料等。
装饰部分:包括地砖、墙砖、内墙乳胶漆(无机涂料),顶面石膏板吊顶+乳胶漆、铝板吊顶、铝方通格栅吊顶、透光软膜,卫生间淋浴房、洗手台、成品隔断、拖把池,楼梯不锈钢栏杆、靠墙扶手,室内门(含门套)。窗帘、办公桌椅、档案柜、宿舍床等软装不包含在内。
安装部分:图纸范围内的强电、给水、排水、压力排水、雨水、消火栓、喷淋、自动报警、防排烟、空调等系统;室外消防、外场电气、照明及给水也按图到位;弱电及智能化只计桥架及预埋管;充电桩预留管线,各单体进线电缆不计,雨水泵房不计,厨房设备按招标清单计入。
室外市政部分:包括室外道路、雨水、污水。
景观绿化部分:包括围墙、铺装,停车位,门牌。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HTG51标段。
工期要求: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单位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结束日期以通过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b、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建施工项目。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交易平台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A(含暂定A)及以上级别(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当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A级信用等级)。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应满足的要求
(1)项目经理:
a、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b、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c、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在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建施工项目中担任过正职项目经理(以投标报表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为准);
d、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项目中标后能够依法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
a、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3月28日至 2024 年4月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注: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1499057502。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18日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 18日 10 时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联系人:杨晓
电话:0510-82710679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楼505室
联 系 人:韩忠侠 孙春光
电 话:025-86618683-801/803 19901497853
传 真:025-86618673
E-mail:1499057502@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8.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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