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JSJY1110002016175001
二、项目名称: 与儿街凡冲村游客餐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峰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河镇杨婆村古城明珠家园 B幢118、119室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柒万零柒佰贰拾贰元捌角整(¥ 1870722.8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 名称: 与儿街凡冲村游客餐厅 施工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与儿街凡冲村游客餐厅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室外配套附属、室外配套设施等工程,约 268.54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 : 210日历天 项目经理: 王虎 喜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 1342017202303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汪海洋 陆晓东 李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 (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与儿街镇街道 (采购人) 和霍山县中兴南路 16号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0564-5461009、0564-50 29965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 94号令 ) 等法律法规 规定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 ( 政府 ) 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霍山县与儿街镇街道
联系方式: 0564-546100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 中兴南路 16号
联系 方式 : 0564-50 2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小艳
联系方式: 0564-50 29965
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03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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