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惠民县孙武四路以南,孙武五路以北,乐安二路以西,乐安一路以东。
2.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室外亮化工程等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施工全过程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付款方式: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估算合同额的50%;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完成后,付至估算合同额的7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额的 80%;自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起,满二年无息付清。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财务资信状况良好的法人单位;
⑵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⑶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⑷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⑸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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