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浦北县公安局六硍派出所业务用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6567001 | ||||
招标人 | 浦北县公安局 | ||||||
建设单位 | 浦北县公安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业务综合楼含土建、装饰、水电暖通安装,及改造旧大门、门卫室、旧业务综合楼等零星工程,总建筑面积828.50㎡,层数3层,建筑高度12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2833231.31 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陆业成(注册编号:桂245151762230;身份证号:450722********00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林青(身份证号:450721********818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快乐理程·幸福里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强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2831137.03 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赵凯(注册编号:桂245121224837;身份证号: 450722********163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许业昌(身份证号:450722********513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2832962.96 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冯丽萍(注册编号:桂245232300335;身份证号:450722********462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从媛(身份证号:450722********46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浦北)http://ggzy.jgswj.gxzf.gov.cn/pb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浦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8215906、0777-8219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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