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石材采购 招标编号:ZTJGBJF-2024-603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石材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需求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北京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款,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主要包括:重庆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铁路枢纽配套及综合开发工程、市政交通工程、高架匝道工程,其中:(1)重庆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含车站620米路基改高架范围内高铁承轨层结构,以及高铁站房平台、站台铺装、高铁站台风雨棚、铁路物流设施、铁路自营停车场,渝湘、渝万铁路配套乘务员公寓、单身宿舍等生产生活房屋等工程。其中重庆东站站房建筑面积119990平方米,铁路物流场地17190平方米,铁路自营停车场93055平方米,渝湘、渝万铁路配套乘务员公寓、单身宿舍等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4594平方米。(2)铁路枢纽配套及综合开发工程①铁路枢纽配套工程:含交通换乘中心、城市通廊和公共区、出租车、网约车、共享汽车及自动泊车停车场。其中交通换乘中心建筑面积97929平方米,城市通廊和公共区、出租车、网约车、共享汽车及自动泊车停车场建筑面积合计331523平方米,能源站建筑面积10910平方米。②铁路综合开发工程:含南、北两侧综合开发房屋,通运营调度中心、物业管理、旅客商业服务设施。铁路综合开发用房建筑面积合计257256平方米(不含与铁路综合开发用房一体设计、一并实施的渝湘、渝万铁路配套乘务员公寓、单身宿舍等生产生活房屋)。(3)市政交通工程重庆东站铁路红线范围内的公交枢纽站、长途车站,以及地铁车站、区间工程。公交枢纽站及蓄车场建筑面积合计56281平方米,长途汽车站及蓄车场建筑面积合计37529平方米,地铁车站、区间建筑面积合计185189平方米。 CQDZZF-2标段工程数量为: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里程/范围:包括综合交通中心,高铁车站一至三站台范围内站房、高铁站台及承轨层,高铁站台风雨棚、落客平台、线下枢纽配套车场、既有线防护等。工程内容:ST轴以西土建;装饰(含西三栋);桥下249长途、公交装饰机电,243/238除铁路停车场以外装饰机电;西三栋装饰机电;室外附属;既有线防护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包件,包件所含标的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1和附件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证明符合资格要求。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定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须系投标人员工,并在中标后具备全面负责合同履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等,须具备以下资格: (1)注册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之日满1年,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报表由投标人编制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均可。 (3)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履行或新承接的包含石材供货的合同或协议书至少1份,每份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产品质量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交易期限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不存在影响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履约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5)其他要求: / 。 3.3 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材料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中投标。 3.4 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免费电子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中铁鲁班平台”,网址:www.crecgec.com)注册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登录网站→企业→点击“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最新公告列表里搜索本招标项目→选中需投标包件点击“响应”→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点击“确定”→标书下载。具体操作指导请查看中铁鲁班平台或咨询中铁鲁班平台客服电话4006-010100。 5.2 投标人请于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响应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操作导致无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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