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横琴琴海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08-04A-2024-D-E30514),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横琴琴海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2.2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含装修工程(含土建砌筑、装饰、门窗、安防)、安装工程(含电气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消防工程)。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地点:珠海市横琴
2.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招标方供应材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含税总价包干,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7合同总工期:60日历天。
2.8最高限价金额(元):1,385,967.6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的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①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是同一个人。②若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证书为电子证书复印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设置。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
3.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与工商银行的过往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 秘 密或技术 秘 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1年不为负数。(提供2021年-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为2021年之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3.10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8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1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清单。
3.12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①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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