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北门安置小区-文潭山水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建 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4]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城投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城投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总投资约39355.1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民主北路;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26764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78639.84 ㎡, 计容建筑面积56157.78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 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建阳区北门安置小区-文潭山水工程总承包的设计、 采购、施工一体化的任务。主要建设高层住宅8栋,地下一层至地上十六层,地下室一层,层高 3.8~5.3m。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78639.84 ㎡。地上计容面积:56157.78 ㎡,不计容建筑面积22482.06 ㎡,容积率2.1,建筑密度22.2%。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图审配合工作、各项专家论证等(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涉及范围)。设计内容:含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不包括:高低压配电工程、电梯、三网通、广电入户、水泵房生活给水、天燃气的专业工程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主体(含基 础、地下室)建筑、结构、门窗深化、排水、防雷、通风、智能化、暖通、人防、室外总体及配套、绿化景观、箱涵迁改、室内外装饰装修等设计,还包括海绵城市相关 设计、绿色建筑相关设计、地基基础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消防性能化设计、夜景照明设计、标识标牌设计、交通标线设计、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设计等相关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应用BIM技术进行正向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等招标范围全部设计内容,向发包人提供地下室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 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不包括:高低压配电工程、电梯、三网通、广电入户、水泵房生活给水、柴油发电机房、天燃气的专业安装工程等);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④其他内容: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水保、绿建、农林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⑤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商业用房、附属用房(发电机房、管网室等)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或钢构构件,响应《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号)要求,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上述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中;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51535525 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960 日历天(自项目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次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次日起算10个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图审;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③施工图图审合格后20天内向业主提供地下室BIM 模型;④自开工之日起算3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楼栋主体结构封顶;⑤自开工之日起算840日历天需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进入验收阶段。⑥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载明开工日期或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日期较早者为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住建局核发的竣备之日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要求承包人争创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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