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站房1标段项目桩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BZ-ZB-LW-2024-001) 1. 招标条件南京北站房1标段项目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南京北站房1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北站站房及相关工NJBZF-01SG 标段施工范围南京北站①13/14轴以西土建工程、②站台层全部装饰装修、③高架车道及落客平台装饰、④除中间部分南北外立面装饰、⑤南北广场装修、机电等、⑥13/14轴以西范围内的快速路、地铁S3号线及东西向联络线;建筑面积20.8万㎡。 2.2招标内容:桩基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本工程创鲁班奖、詹天佑奖,桩基要求全部是Ⅰ类桩,严禁出现Ⅱ、Ⅲ类桩。施工中出现二、三类桩:每出现1根二类桩,处罚5万元,每出现1根三类桩,处罚30万元。 2.4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本工程采取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本工程最高招标限价暂估为:不含税金额3733876.62元,含税金额3845892.92元,其中:增值税为3%,税金112016.3元。 二标段:本工程采取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本工程最高招标限价暂估为:不含税金额3936613.48元,含税金额4054711.88元,其中:增值税为3%,税金118098.4元。 三标段:本工程采取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本工程最高招标限价暂估为:不含税金额8025865.05元,含税金额8266641元,其中:增值税为3%,税金240775.95元。
超过最高限投标价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如下资质:劳务分包不分等级。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评标办法一、评标、定标原则 1、坚持平等竞争、公正公平、科学合理、优中选优的原则。 2、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对报价、施组等指标合理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施工组织设计30分,投标报价70分(其中:投标总价40分,投标单价合理性30分)。 3、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分标段招标的按标段进行评标,评标按标段一、二、三……同时进行,评标、定标依据上述条款执行,投标单位所有标段必须兼投,但不能兼中。 5、分标段招标的项目,不同标段中施工难易程度相当的同一单项,投标报价应保持一致。 6、分标段招标的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中标标的额最大的标段。 7、同一工程(或同一项目部管辖范围)的同一分包内容,因工程体量较大,存在划分两个标段或以上进行分包招标的,为保持不同标段同一施工项清单单价一致,做如下约定:最终签订合同清单单价=该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各项单价×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为各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报价下浮率中的最低下浮率,本着兼投不兼中的原则,若按序评标存在同一投标单位两个及以上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名的情况,那该单位选取总费用最高的标段的第一名,放弃其它标段中标)。 二、评分标准 (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若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在公司审核价格一致时,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若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在公司审核价格(1±15%)范围内,执行项目制定限价的,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 / %(注:80%/(1+(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司审核的最高头投标限价)/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优报价。 3.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1分,每低于最优报价1%的减0.5分,最多减10分。 注:工程量清单子目在50(含)项以内的,选取招标控制价费用占比前20项进行单项评分,工程量清单子目超过50项的,选取招标控制价费用占比前50项进行单项评分。 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注: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 在评标过程中对集团公司优秀分包企业、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2分;B级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合得分加1分。 注: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废标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投标书。 1、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备制。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未同时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包括改动地方的小签等。 4、投标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一律废标。 5、实质性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的偏离。 7、恶意降低报价,与实际投入相背离的。 8、开标时未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不能确定其法人或法定代理人身份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包括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等级未达到,近三年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存在合同履约问题,发生合同纠纷等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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