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艺术文化发展一楼文创店装修改造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艺术文化发展一楼文创店装修改造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2.1投标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资质;
2.2投标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或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3投标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以上。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经历文件,且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以下执业资格:
?****工程专业一级执业资格
?****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
√其他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及以上
社保要求:本次投标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单位施工人员要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施工人员需具有焊工证、电工证等相关专业资格证。
项目人员配置: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中专业承包工程人员配置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承诺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未符合文件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8投标单位需提供类似工程通过以下标准的成功业绩:
?国家新版GMP
?欧盟或FDA
?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近三年同等或高于本工程规模及投资类似项目不少于二个
2.9投标单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材料目录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登记不予受理):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投标时与实际施工一致)
(7)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同等或高于本工程规模及投资类似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数量不少于二个),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提供合同原件
(9)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
三、技术部分
3.1技术标准与规范
3.1.1 本工程的施工过程,文件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方面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筑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规范及标准,皆应以最新颁布的规范为准。
3.1.2其他相关的法规与规范
本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规范中引用的标准或规程无论是否写明颁布的年份,皆应以最新颁布的规范为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3.1.3 装饰专业特有技术要求
装饰工程需根据甲方要求按图施工。
符合3.1.2、3.1.3中各项标准、规范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并保证24小时随时可以使用,以保进度及抢工要求。
3.2质量要求
3.2.1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2.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2.3本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4 部分材料为发包方指定品牌范围及规格,投标方需按发包方要求选择。投标清单中暂估价中的内容,需经发包方认质认价后,方可进行采购和到货。
3.2.5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6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
3.2.7土建专业特有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3.1.2、3.1.3要求中各项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已更新的,应以最新颁布的标准、规范为准。
3.2.8装饰专业特有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3.1.2要求中各项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已更新的,应以最新颁布的标准、规范为准。
3.3管理要求
3.3.1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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