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浪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制剂生产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车间三、车间四总包工程
· 2024-09-25
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浪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制剂生产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车间三、车间四总包工程 |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浪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规模 | 新建2栋建筑物,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约35773.28㎡,车间三、车间四为地上结构三层,层高约7.2m,建筑高度约23.7m,单栋建筑面积约17886.64㎡,单栋建筑基底面积约5930.04㎡。 | 建设地点 | 常州市生命健康产业园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项目具体信息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1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浪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制剂生产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车间三、车间四总包工程 | 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外墙保温、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门窗、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消防、室外工程等。 | 8530 | 390天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甲方以供应链金融支付的方式支付施工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以甲方首次签发时间为准: 1.临设完成、土方开挖完成、基础承台完成、地梁浇筑完成,支付至合同价的10%; 2.主体结构封顶完成施工付至合同总价40%; 3.土建外立面装饰完成付至合同总价60%; 4.机电安装、装修施工完成,室外工程完成,付至合同总价的70%; 5.完成消防验收合格和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85%; 6.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经决算完成后,甲方付至决算总价的 97%; 7.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经甲方验收无问题后无息付清尾款。 注: 1.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9%)及加盖乙方公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材料并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必须有所有施工人员签字,并由中标单位盖章;签字盖章的工资发放记录是申请进度款的必要条件。 2.支付决算款前,需开全全额发票。 3.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4.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乙方需响应甲方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配合完成付款账户的开户、操作。 5.供应链金融付款账期约定1年,可随时向银行贴息支取,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实缴不低于8000万元)。 3、近3年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且单栋建筑不少于2万㎡的工业厂房项目的完整施工案例。 4、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查。 6、有可供考察在建项目。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年龄35岁~50岁,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B证。< |
|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文章推荐:
泰州市城北智慧冷链物流园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某单位32号院a16、17号楼整修工程
仓储库房及仓储中心办公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神武片区x-5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