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龙钢学校扩建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龙钢学校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新发改审批[2023]1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岩龙钢学校(代建单位为福建雁翔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及多方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龙岩龙钢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龙钢学校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扩建项目在一期用地(即现有校园内),拟建一栋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033平方米,地上六层,无地下室;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场地三通一平土石方开挖、地基基础、土建、装饰装修、电梯工程、安装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工程及配套附属、挡土墙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结合招标人委托龙岩市新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30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为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90376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8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09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单体工程完成至±0.0标高时间为开工之日起第70日历天;2、单体主体封顶时间为开工之日起第120日历天;3、完成外墙装饰、外架拆除时间为开工之日起第190日历天;4、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五方验收时间为开工之日起248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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