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项目-二次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项目-二次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福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项目-二次改造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常福街道
2.1.2建设规模:装饰面积为一层、二层办公区2357.59m²,及室外配套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396.5840万元
2.1.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3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拆除、安装、智能化、消防、暖通、绿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在3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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