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柯桥大剧院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柯桥大剧院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 2404-330603-89-01-59565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柯桥大剧院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7000万元,工程概算约4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为1780.9573万元,建设规模:对大剧院进行部分改造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场外改造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一、二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消防建筑高度31米,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与笛扬路交叉口东北角。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室内局部装饰改造、建筑立面改造及构架、结构加固及钢结构工程、配电房外罩)、场外(包括沥青路、铺装、水景及绿化、场外排水)、安装(卫生洁具及管道更换,装修区域喷淋改造,室外喷泉改造、装修区域内电气工程(含照明和消防报警),场外电气工程、一层防排烟工程)和施工图审查报告内容,具体详见标底及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不包含软装、家具、智能化设备、空调设备、新风系统及管道和附件,舞台设备及安装等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预算金额为1780.9573万元(具体以审定预算标底价为准)。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须提供缴费期限为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三)其他: /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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