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英商业楼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440605-04-01-925316)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滘社区联滘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石英商业楼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滘社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石英商业楼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室内安装工程、室外安装工程、电梯工程四大部分。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等为准。
2.3计划工期:32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4,231,410.47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滘社区,主要包括土建及装饰、室内安装工程、室外安装工程、电梯工程四大部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6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管理费和利润,综合单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3)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复印件或电子证照复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8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30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10)获取招标文件。
5.2售价:¥300元(人民币),投标人可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或现金获取招标文件。(存款账户:①户名: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达信支行;③账号:800265887602010;④款项来源:(项目)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年8月6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8月
6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
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公路平地段38号万成广场A座2008室)。
7.3开标地点: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公路平地段38号万成广场A座2008室)。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
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xczb.cn/)发布公告。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xczb.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滘社区联滘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
联系人:蔡先生 | |
电 话:/ | 电 话:020-83224833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xc@gdxczb.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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