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渝北区人和组团B分区B32-3/04、B33-1/04宗地项目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207-500112-04-05-9086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筑美时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筑美时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组团B分区B32-3/04、B33-1/04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暂定110237.49㎡,其中居民876户,沿街商铺4户,车位充电桩393个,光伏容量46.2KWP。用电容量:专变1300KVA,公变5920KVA。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00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交钥匙工程,包含在满足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分公司对本项目用电申请答复的供电方案(详《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本项目供配电工程从供电主管部门指定的搭火点至本项目开闭所专业设计及施工,开闭所至配电室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公变至住宅一户一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充电桩工程的施工深化设计,设备及线路进行采购、安装、测试(调试)、验收合格及符合送电要求,并办理供电主管部门审图意见、报装批文、规划手续、封表、检测报告、高低压系统接火及送电运行、工程移交一切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2.4.1红线外接入工程:
(1)供电主管部门指定环网柜出线端(不含出线开关)至本项目开闭所接线端的线缆及线缆通道设计、施工、检测、通电、移交电力公司。
(2)供电主管部门指定搭火点至项目用地红线之间的线缆通道建设、线缆敷设、场地恢复原状、苗木赔偿及恢复,市政线缆通道(沟、槽、井)的永久性使用手续、施工占道手续、相关单位协调等。
特别说明:关于本项目《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公变)第五条(六)款: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5号)文件要求,如贵司为2021年3月1日后,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的管廊管沟费用由政府承担,电气部分由供电公司承担。为确保项目如期通电投运,请在收到本供电方案后促请政府部门开展红线外管廊管沟建设。本供配电工程不按该条款明确内容执行,按文件规定应由政府及供电公司承担的工作内容均纳入中标人的承包范围,红线外管廊、管沟通道建设、线缆敷设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完成红线外工程接入工作,保证本供配电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并完成移交。
但履约期间,政府及供电公司能按文件要求实施,且满足项目工期要求,招标人则可将该部分工程范围及费用从合同中扣除,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中标人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2.4.2红线内高低压供电系统工程:
(1)开闭所设备的专业设计、施工,开闭所至公、专用配电室的电力线路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
(2)开闭所至公、专用配电室,穿越B32-3/04地块、B33-1/04地块之间的市政公路的通道建设,含市政公路的开挖、电缆保护管的埋地安装、砼包封及回填,但该段市政公路的开挖手续及公路的沥青路面层铺设由招标人负责。
(3)配电室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的深化设计、施工(不包含配电室土建、通风、照明,车库公专用桥架的施工)。
(4)B32-3/04地块配电间内的配电屏及B32-3/04地块配电间与专用配电室之间的连接电缆。
(5)公变至住宅一户一表出线端(含电表及表箱)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及设施、设备、电线电缆、相关辅材的采购、施工。
(6)高低压供电系统用地红线内的线缆通道(建筑物内桥架除外)施工。
(7)根据供电主管部门的要求采购达到通电验收标准的灭火器、绝缘工器具、标识标牌等设备设施;含开闭所及公、专用配电室空调采购及安装。
(8)高低压供电系统工程的防雷接地。
(9)施工范围内的防火封堵,封堵标准满足电力及消防验收要求。
(10)负责办理相关接电、断电、投运手续,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调试及试验,调试期间中标人承包范围内调试产生的相关电费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招标人除负责或承担预存电费,公用配电房设备房的土建、设备基础、装饰、照明、接地、消防、通风(不含设备房专用胶垫、投运前专用工具),及投运后的电费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工作、费用。其余均为中标人全部承担的交钥匙工程,包含按照规定应由招标人办理或承担的工作、费用均为中标人办理、承担,即中标人承包的工作范围、内容、承担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①负责开闭所及公变固定资产的移交、并完善相关移交手续。
②负责承担电源接口容量费、负控装置费、并网接电费、一户一表费(住宅、商业及充电桩的一户一表)等所有相关规费。
③本项目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用的规格、品牌、档次必须满足规程、规范、标准及项目所在地供电主管部门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验收。
④负责所有手续办理、电力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等。招标人只协助中标人完善相关盖章、提供设计数据,其余均由中标人或中标人代表招标人完成。
2.4.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线路优化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及节能手续的办理。
(2)太阳能光伏系统经逆变器后接入车库照明系统(不要求并入国家电网)。
(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防雷接地。
2.4.4充电桩工程
(1)充电桩工程范围内的线缆通道的优化设计,线缆、通道(建筑物内桥架除外)施工。
(2)完成充电桩设备、充电桩电源箱一桩一表的施工、调试、检测、试验、验收及相关的手续办理(含分户缴电费卡办理)工作。
(3)充电桩工程的防雷接地。
2.4.5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中标人的工程范围、内容进行增减,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中标人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2.5工期要求:
2.5.1供配电专业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并通过供电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审批时间:2024年8月31日前
2.5.2开闭所及专用配电室通电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2.5.3公用配电室(含一户一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充电桩工程完成时间:2024年10月20日前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筑美时光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州大道21号建工嘉寓2楼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7楼1702室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人: | 柳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3058204 | 联系电话: | 023-6779006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渝北区人和组团B分区B32-3/04、B33-1/04宗地项目供配电工程(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 9558853100005598614 |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渝北支行 | 1301010120010019136002382 |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渝北支行 | 311101010400140890000009175 |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渝北支行营业部 | 110245849372VA0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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