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核准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2﹞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标准厂房地块。
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10558m2,总建筑面积约73577.14m2,新建建筑物包含厂房、成品库、固废库、职工餐厅、综合站房、废水处理站、门卫、围墙、道路等。
3、招标范围:同下述第6条标段划分中的招标范围。
4、监理服务期:暂定12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9月。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34万元(按工程总造价的0.9%计算)。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042208050001-BE-002 | 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监理服务 | 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范围内的土石方、桩基础、土建、装饰、幕墙、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室外公共配套设施(道路、场地、路灯、绿化、管网等)、供配电、临时用电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关于该项目的其他建设事宜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达1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楼、公共建筑,如提供的业绩证明中含住宅楼、公共建筑的,应扣除住宅楼、公共建筑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的监理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7.1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在建(监)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7.2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包括且不仅限于:建筑(装饰)、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现场监理组具体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如下:
①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名。
②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名
③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名。
④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 2 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
⑤造价管理人员: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证书不分等级)不少于 1 名。
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中途不得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员除遵守合同条款外须经招标人同意。上述所有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全程参与现场考核,不得滞后进场、提前退场。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年 1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5号 地址:盐城市中南城购物中心金座九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515—68086968 电话:1860150325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06077810@qq.com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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