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 已由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狮发改审〔2023〕3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新湖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 目建设资金50%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其余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石狮市新湖中心小学校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造价为1623007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程造价为16230077元; 1)建筑面积:5559.81㎡,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80m2,上部4779.81m2。2)层数及檐口高度:地下1层、地上6层;檐高23.75m。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电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5559.81㎡,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80m2,上部4779.81m2。2)层数及檐口高度:地下1层、地上6层;檐高23.75m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5559.81㎡,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80m2,上部4779.81m2。2)层数及檐口高度:地下1层、地上6层;檐高23.75m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623007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壹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壹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 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11日17时3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32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泉建筑[2021]48号、泉建函[2021]208 号);(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文件、泉建筑〔2022〕65号要求,投标人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4)采用免缴、半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度的通知》(闽建〔2023〕16 号)文件的要求:(一)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房建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90 分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房建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0 分但低于 90 分,可以予以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子芳路512号5层 ,邮编: 3627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18960205216 ,传真: /
联 系 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尚东国际C幢807-817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qzjszj@163.com
电 话: 13328882162 ,传真: 0595-22766760
联 系 人: 何丽霞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 0595-8305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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