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消防管网改造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2招标控制价:4798581.95元。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16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其中: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招标范围:消防管网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与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工程等。
2.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无外资和港澳台背景企业。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4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投标人提供开标前5日内截图和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近三年(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竣工一项合同金额超过4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
3.7 外地企业需有进京施工许可证明。
3.8 根据相关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所有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 www.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5 日至2024年 6 月 12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报名登记。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审批材料:
1、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的截图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按要求上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网上申请领取(不提供纸质发票)。
注:1、每次购买文件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2、付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 月 5 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10-66710730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
联 系 人:于心远、陈静
电 话:010-81168240、8452
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单位:北京某部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10- 66927852
接受投诉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25992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方式010-66712603,15306497774
(采购管理部门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举报电话010-6672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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