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育部关于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4】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南交通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南交通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教育部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教育部关于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4】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内,教学科研区内。
2.2规模及投资额: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总建筑面积为22055㎡(地上建筑面积及地下建筑面积),整体1栋,具体建设内容为科研及配套用房,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自控工程、总图工程、人防工程、景观工程等。其他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本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16040万元,计算基数按照建安投资13300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方案及初步设计完成周期为3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设计(达到报规要求)10日历天,初步设计(达到初设评审要求,且满足甲方要求)2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川藏铁路研究中心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所有相关设计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核准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不含住宅类建筑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29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15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南交通大学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 999 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703室
邮 编: 611756
联 系 人: 贾老师
电 话: 028-663673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ztb@swjtu.edu.cn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18 号 6 楼
邮 编: 610073
联 系 人: 尹女士
电 话: 028-61363972 028-61363971-805/899
传 真: 028-8762111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5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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