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把荷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把荷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需求: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设计。
三、设计费提取标准:经评审后建安费的2.8%。
四、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五、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请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五楼项目股(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7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对面)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设计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0771-3523135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76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771-3522658
附件:天等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计划表
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天等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实施内容 | 计划投资(万元) | 确定设计单位方式 | 备注 |
1 | 天等县把荷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 天等县把荷乡把荷街 |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配套工程。 | 537 | 三重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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