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22024045001
设备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设备[2024]04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项目)〔2023〕15号、津卫规后函〔2023〕1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4183.13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医院自筹解决:84183.1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749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建设规模为77498平方米,新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774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4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78平方米,总投资额84183.13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门湖街梅江西路以东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范围: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14部,最大运行速度:1.75m/s,最大载重为1600kg;杂物电梯1部,最大运行速度:0.4m/s,最大载重为100kg;自动扶梯6部,最大运行速度:0.5m/s,最大提升高度:5.4m;共计21部。电梯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采购及安装,包永久电梯工程设计/专业深化设计、包生产制造、包运输(含保险)、包防雨防潮防破坏措施(包括且不限于门洞层面电梯分包砌筑临时挡水槛等措施及后续拆除清理,水泥或砖或混凝土等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包临时租用仓储(项目场地未能满足堆场)、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文明施工管理、安装、调试运行、检测、与总承包的施工配合、人员培训,包括每层电梯口收口、控制箱及连接管线、轿厢空调、轿厢内部装修施工、轿箱成品保护、电梯小门套、五方对讲设备安装调试及电梯井道照明等全部工作,试运行、报检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和质保期内保养、维修、售后服务及安装后的卫生清理、与土建及装饰的安装配合等。分包需负责电梯在未交付业主前提前使用阶段的日常保养,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需配合按业主要求报送品牌资料,供应材料必须先通过业主、监理验收要求才能进场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702.0万元。
| 2.4 | 计划交货日期: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5年08月30日 | 2.5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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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范围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内容和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1)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2)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代理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范围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内容和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3)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范围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内容和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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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各单位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需写明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邮箱)、投标确认单及本单位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等,前往代理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13室?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卫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5号2-301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苏双琪电话:18202563223
传 真:022-2354338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远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邮政编码:300074?联系人:王永昌电话:022-23543267
传 真:022-23543381
日期:2024年04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苏双琪
电话:18202563223传真:022-2354338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5号2-301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周庆瑜
电话:27941227传真:27933089电子邮箱: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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