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烈士纪念园扩建展馆 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永州市烈士纪念园扩建展馆 EPC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永州市零陵区 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 : 《 关于永州市烈士纪念园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零发改投( 2020)521号 ,项目业主为 永州市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 1栋建筑组成,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365.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0.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0.18平方米,底下总建筑面积439.84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8.9米,地下一层,建筑高度4.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及总图, 项目总投资为 2903.65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永州市烈士纪念园扩建展馆 EPC项目 ;
1. 2.2建设地点: 零陵区萍州西路南侧 ;
1. 2.3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由 1栋建筑组成,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365.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0.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0.18平方米,底下总建筑面积439.84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8.9米,地下一层,建筑高度4.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及总图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1941.39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 180 ( 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施工工期12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1.5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或行业部门对相应的其他工程等要求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国家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资格□职称 ;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 ( 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3)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 2021 ] 36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04月02日09时30分 。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46-6222601 。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0746-8520930。
9.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根据永州市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工程电子标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次招标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
9.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 6 投标 保证金额 为: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 ; 递交 形式 :可采用银行 转账(网上自行获取银行子账号) 、保函 、 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1款) , 保函缴纳方式 为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注: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9.7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招标人: 永州市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地址: 零陵区潇水中路 69号 ;
联系人: 陈永斌 ;
电话: 18974640563(经本人同意公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 17号 ;
联系人: 柳军义、蒋海军、罗庆亮 ;
电话: 13798295437 、 13378963892(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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