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医院分院新建及发热门诊改造提升项目分院新建部分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振安区医院分院新建及发热门诊改造提升项目分院新建部分设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4-00020
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安区医院分院新建及发热门诊改造提升项目分院新建部分设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2,300.00
最高限价(元):902,3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土建、装饰装修、采暖、给排水、电气、消防、负压系统、新风空调系统等所有相关内容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提交符合采购人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并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企业;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全程录音录像。
(1)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本项目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腾讯会议),参与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下载腾讯会议APP 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视频、音响设备需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磋商会议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会议时间前10分钟进入会议并将名称更改为供应商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腾讯会议APP会议号:321-705-558。
(2)参与磋商会议(视频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应与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为同一人。
(3)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 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大街678号
联系方式: 0415-2890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48-1号
联系方式: 0415-2821313
邮箱地址: lnhbxmglyxgs@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铁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4312009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丛女士
电话: 0415-6192626